一、举报受理范围:1.对党组织、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控告;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,违反秉公用权、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,涉嫌贪污贿赂、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、权力寻租、利益输送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行为的检举控告;对集团职工违反惩处规定等内部违规处理制度的检举控告;2.党组织、党员和监察对象对党纪政务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;集团职工对内部违规处理不服的申诉;3.对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
二、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有关规定,检举、控告、申诉人在检举、控告、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、控告、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。接受调查、询问时,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。如有诬陷、制造假证行为,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。
三、提倡实名举报,请准确填写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等内容 。
四、通讯地址:日照市东港区潍坊路100号日照保安发展集团纪委415室,邮编:276800;联系电话:0633-2181501;电子邮箱:rzbajw@163.com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