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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照保安驾驶培训有限公司教学管理制度
发布时间:2020-05-11 11:37:18 来源:日照保安驾驶培训有限公司

为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管理,规范教学行为,提高教学质量,根据交通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
1、执行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

1)学校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、时间和顺序组织教学。

2)坚持领导查课制度,学校主要领导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授课情况,分管教学的领导每月至少要查课两次,教研室领导至少每周查一次,检查教学大纲落实情况,查课后要认真填写查课记录。

3)教员不得擅自调课,确需调课的,调整内容在一个教学单元内的由教务处领导批准,调整内容在两个教学单元以上的由分管教学的领导批准。

4)教员实行备课试讲制度,教员按照教学大纲编写教案,

其中学校新聘教员必须进行试讲备课,合格后上岗执教。

5)学员补课的规定,学员缺课时由任课教员补课,达不到规定学时不准参加结业考试,不得报考驾驶证。

2、实施计划管理

1)教务处负责制定理论教学和驾驶操作训练的教学实施计划,上报给分管教学的领导批准后实施。

2)驾驶操作训练教学计划分两类,一是正常班的单车教学实施计划,二是预约班的单人教学实施计划。

3)教学和驾驶操作训练人要经常检查监管教学计划实施情况。各队长、组长也应加强对所属教员的督促检查。

3、执行教学日志管理

1)教学日志是考核学员每日培训内容、学习项目和学时的凭证。

2)教学日志记载学员培训的日期、内容、项目、学时及培训评语,每日培训后由教练员和学员共同填写教学日志,并签字。

3)学校的领导及各队长、组长经常检查(每周至少一次)教学日志填写情况。

4)训练结束后将教学日志存入学员档案。

4、执行驾驶培训记录管理

1)驾驶培训记录是考核学员培训单科学时和总学时的凭证。

2)认真填写培训记录。每个科目训练结束后,由教员在培训记录上填写培训学时,然后按照先学员后教员的顺序签名,教务部门签名后,加盖学校印章。

3)教务部门持驾驶培训记录到运管部门审核后,凭驾驶培训记录及相关手续到车管所约考。

4)驾驶培训记录一式三份,科目三培训结束时,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学校各一份留存归档。

5)学校留存的驾驶培训记录存入学员档案。

5、实行教学质量评估

1学校每半年对教学质量进行一次评估。

2教学质量评估由教学质量评估小组组织,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任评估小组长、教务处处长任副组长,其成员应具有教务处、教研室的人员。

3教学评估领导小组按照学校的《教学质量评估实施方案》进行评估。

4评估结束后由评估小组写出评估报告。

5学校根据评估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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